完成要求
大学管理实践研究学位课程 (函授课程)
攻读本学位课程硕士学位,须修满34学分以上,并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通过硕士论文评审和期末考试。或者,在接受研究指导的教师的批准下,可以选择研究成果报告而不是硕士论文。
完成要求学分的详细规定如下。
| 科目领域 | 单位数 |
|---|---|
| 研究科共同科目 | “研究伦理特论”和大学管理实践研究 学位课程“专业实践I・II・III・IV”共计5学分 |
| 专业科目 | 29单位以上 |
| 单位总数 | 34单位以上 |
| 硕士论文 (或研究成果报告) | 必修 |
在不少于29学分的专业科目中,不少于24学分将从大学管理实践研究学位课程开始。修完上表未列明的研究科公共科目取得学分的,计入专业科目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