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
Privacy policy
Index
樱美林大学个人信息保护举措
1.学校法人樱美林学园举措
随着2005年4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学校法人樱美林学园(以下简称“学校”)发布了《隐私政策》,并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确保所有教职员工都致力于保护个人信息。
樱美林学园隐私政策
樱美林学园认识到与本学园相关的入学申请者、学生、幼儿园儿童、监护人以及教职员等不可替代的人格和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程的同时,致力于以下事项。
- 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我们将澄清其目的,并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限制在达到目的所需的范围内。
- 尊重个人关于个人信息的权利,当文件要求披露,更正,删除个人信息等时,各主管部门将妥善处理。
- 我们不会以可能助长或诱发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方式使用个人信息。
- 除事先得到同意及法令规定等情况外,不向第三者公开、提供个人信息。
- 我们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访问个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丢失,破坏,篡改和泄露。
- 本学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外部时,从保护个人信息的观点出发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 另外,本学园在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规程的同时,今后也将对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体制和措施进行适当调整,并实施必要的改善。
- 另外,关于毕业生及家长,我们将根据法令等,在有助于相互和睦、交流及学园发展的范围内,通过同窗会、后援会、校友会等继续提供、交换必要的信息。
2.定义人员
本学园中的"个人信息"是指关于现在及过去的本学园的学生、学生、幼儿园儿童、教职员以及与本学园有关的其他人员(监护人、保证人、入学申请者等),本学园在业务上取得或制作的有关个人的信息,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其他记述等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包含易于与其他信息匹配的信息,以标识特定人员)或个人识别符号(为了将身体的一部分特征提供给电子计算机使用而变换的符号,能够识别个人的符号,或者利用与服务利用、商品购买相关的分配、或者记载于文件等、记录的文字及其他符号,能够识别利用者、购买者、接受发行者的符号。)。
3.樱美林大学个人信息处理
樱美林大学(以下简称“大学”)。 )收集的个人信息将用于执行教育、科研活动和学生支持所需的任务。 在使用个人信息时,我们充分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定义个人信息使用目的如下,以确保妥善处理。 在更改使用目的时,我们会确认与之前目的的相关性合理可接受,并及时通知或宣布新的用途。
4.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4-1 学生身份
① 入学关系
为了注册学籍信息
为了发放学生证
其他为了办理入学相关的必要手续等
② 学术关系(仅限于本校的委托、联络、通知等)
为了进行学习登记、学习咨询、学习指导
为了进行教职课程等的注册
为了实施课程的运营、考试等
为了进行成绩处理、学分认定、结业・毕业判定、各种资格判定
为了授予学位
为了海外留学、国内外研修等
为了支持研究活动
提供其他必要的学习援助
③ 学籍关系
为了办理休学、复学、退学、除籍等学籍异动手续
为了办理住址变更等各种申报手续
其他为了办理学籍相关的必要手续等
④ 学生生活关系
提供关于学生生活的指导和建议
为了支持课外活动
为了定期健康检查、日常的健康咨询等保健卫生
为了办理奖学金学生的选拔、延续、返还手续等
为了办理学生教育研究灾害伤害保险等的加入、请求手续
为了管理和运营学生宿舍等福利设施
为了发放抚恤金、慰问金等
其他必要的学生生活支援
⑤ 前进关系
支持职业发展和职业形成
为了帮助找工作
为了支援升学
为了实习、志愿者等的手续
为了举办以取得资格等为目的的课外讲座
以及其他必要的就业援助
⑥ 设施设备的利用关系
为了使用图书馆
为了利用校内网络环境、各种信息基础设施设备等
为了利用各种教育设施、研修设施、福利设施、体育设施等
为了出借各种用具、备品等
为了办理其他设施设备利用相关的必要手续等
⑦ 其他
为了征收学费等
为了进行各种联络、通知
为了发行各种证明书
为了实施学校规定的赏罚
为了制作大学介绍等宣传品
为了接到本校相关团体(樱美林学园同窗会、相关事业公司等)的联络、通知等 (注)
4-2 监护人、保证人的个人信息
为了对学生的学习支援、生活支援等进行必要的联络
为了寄送成绩、学习记录通知书、学费汇款委托书、宣传杂志等
樱美林大学根据支持者协会的请求,进行各种沟通和通知
4-3 毕业生个人信息
为了发行、寄送毕业、成绩等证明书
为了发送活动指南等
为了进行各种联络、通知等 (包括本校相关团体 (注) )
4-4 入学申请者的个人信息
为了寄送大学指南、招生简章等
为了提供校园开放日的介绍等各种信息
为了实施和运营入学选拔考试
*注:只有当学校相关组织(如J.F.奥柏林学园校友会、樱美林大学校友会、相关企业等)有合理理由使用个人信息,且学校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才可使用。
5.关于学生学习状况的信息公开 (学士课程)
本校认为与监护人合作的学习等的指导、建议在教育上是有益的。通过监护人专用e-Campus公开学习和成绩信息,接受关于学生学习等状况的咨询、商谈等。
6.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也不会提供给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根据法令利用或提供时
(2)基于本人同意而利用或提供时;
(3)在保全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有必要紧急利用或提供时;
(4)在本学园业务或教育、研究活动健全进行所需范围内,且在本学园内部使用时,对该信息的使用有合理事由的;
(5)其他本学园的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认为有相当事由时
7.关于共享
关于与通用法人协会樱美林大学校友会的联合使用
1.使用范围
2.使用目的
<毕业生信息>
(1) 会员名册的发行、分发
(2) 机关报等出版物(包括通过电子媒体,仅限于符合本会活动目的的内容。)的分发
(3) 会费、捐款的收取管理
(4) 本会的各种事业、活动的传达
(5) 会员对各种组织活动的支援
(6) 福利服务成员登记
3.要共享的个人信息项目
(1) 姓名 (汉字、假名) ※包括现、旧
(2)出生日期
(3)地址
(4) 电话号码
(5) 电子邮件地址
(6) 工作单位名称和职务
(7) 毕业院系
(8) 毕业年度
4.对个人信息的管理负有责任的人
学校法人樱美林学园
町田市常盘町3758
理事长大槻达也
关于与樱美林中学、高中同窗校友会的共同利用
1.使用范围
2.使用目的
(1) 会员名册的发行、分发
(2) 机关报等出版物(包括通过电子媒体,仅限于符合本会活动目的的内容。)的分发
(3) 会费、捐款的收取管理
(4) 本会的各种事业、活动的传达
(5) 会员对各种组织活动的支援
3.要共享的个人信息项目
(1)姓名 (汉字、假名) ※包括现、旧
(2) 出生日期
(3) 地址
(4)电话号码
(5)电子邮件地址
(6)工作单位名称和职务
(7)毕业院系
(8)毕业年度
4.对个人信息的管理负有责任的人
学校法人樱美林学园
町田市常盘町3758
理事长大槻达也
8.委托处理业务
本学园在达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将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委托给第三者时,应签订明确记载受托人应遵守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等的备忘录等,对该信息的处理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监督。
9.个人信息公开请求
8-1 披露请求
学生等可以要求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及第三者提供的记录。此时,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原则,公开方法为本人指定的方法 (提供电磁记录的方法或交付书面文件的方法) 。但是,符合以下情况时,有可能不公开该信息或第三者提供记录的全部或一部分。有关具体程序,请咨询保存您希望披露的个人信息或第三方提供记录的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或后面描述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咨询。
(1)请求公开的个人信息包含请求者以外的个人信息。
(2)成为公开请求对象的个人信息,与个人的指导、评价、诊断、选拔等相关,因公开有可能对该指导、评价、诊断、选拔等产生妨碍时;
(3)进行公开有可能妨碍本学园业务的正常执行时
(4)因第三者提供记录的存在与否明确而损害公益及其他利益时
(5)其他本学园的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认为有相当事由时
8-2 订正、停止使用、投诉、等等
对于有关个人信息的更正,添加,删除,停止使用/删除,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及处理个人信息的投诉,请联系拥有个人信息的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员或后面描述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咨询信息。
10.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体制
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各部门,原则上设置相当于课长职务以上的人员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规定主管部门处理个人信息的处理标准等。另外,还设置了全校性的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对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
11.个人信息处理事业者的名称、住所及代表人
名称:学校法人樱美林学园
地址〒194-0294东京都町田市常盘町3758番地
代表者理事长大槻达也
有关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问题
樱美林学园总务部法务课
- houmu@obirin.ac.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