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评价标准
心理学实践研究学位课程 (博士前期课程)
心理学硕士
[审查制度]
心理学实践研究学位课程由两名教师任命评委,主要负责指导教师和其他副教师,并进行论文审查和口试。
论文审查通过在期中考试和最终考试中对提交论文的事项进行口试。
〔评价项目〕
・硕士论文
1.逻辑展开是否妥当。
2.是否具有社会意义。
3.是否有独创性、新奇性。
4.是否制定了遵守研究伦理等项目。
5.在心理学论文中,希望是基于逻辑和客观证据的可验证研究,因此文献研究,系统评价等基本上不是硕士论文。
・研究成果报告
研究成果报告由指导教师担任主审,另外由2名副审教师组成审查委员,根据硕士论文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同时考虑以下项目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
1.<ORG4>研究主题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心理学领域的学术或实践意义。
2.根据研究指导,是否考虑了先前的研究并系统地积累了研究成果?
3.是否包含研究课题的解决性、独断性。
〔评价基准〕
・硕士论文
满足上述所有评价项目的学位申请论文,经过本人出席的最终试问后,作为硕士论文或研究成果报告合格。
・研究成果报告
满足上述所有评价项目的学位申请论文,经过本人出席的最终试问后,作为硕士论文或研究成果报告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