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体系

心理学实践研究学位课程

科目列表

〇经任课教师许可可修。
△只有同一学位课程的学生才能学习。
×注1只限临床心理领域的学生可修。
×注2只有积极心理领域的学生可以学习。
只有口腔临床心理领域的结业生可以作为科目等履修生、旁听生申请。(审查后决定)
※积极心理领域的学生,经指导教师许可可学习。
※注1建议处理统计数据领域的学生在第一年春季学期学习。(掌握统计学基础知识和技术的人除外)
※注2其他学位课程的学生参加时,只有那些已经完成“统计方法特别理论”并获得负责教师许可的人。

学习模型

心理学实践研究学位课程1 (临床心理领域:注册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

心理学实践研究学位课程2 (积极心理领域:注册心理学家)

心理学实践研究学位课程3 (专业健康心理学家)

提交论文之前的时间表 (在标准学习年限内完成时)

内容

时期

4月入学学生

9月入学学生

( ) 中期公告

第3学期的规定日期
(因学位课程而异)

第3学期的规定日期
(因学位课程而异)

( ) 提交硕士论文、研究成果报告

第4节 (1月初)

第4节 (7月上旬)

( ) 结业考试

1月下旬

7月下旬

( ) 学位授予

三月

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