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履修生制度
长期履修生制度
长期履修生制度是指,不因有职业等情况而留级或休学,允许超过通常的学习年限 (标准学习年限) 有计划地学习的制度。
博士前期课程的标准修业年限是2年,博士后期课程的标准修业年限是3年,如果被认定为本制度的对象者,超过这个年限在学部分的学费会减轻到1学期3万日元。
由于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学费支出,那些平衡工作和学业的人也可以制定长期计划并获得学位。
●申请例子 (博士前期课程)
2年半课程、3年课程、3年半课程、4年课程
●申请例子 (博士后期课程)
3年半课程、4年课程、4年半课程、5年课程、5年半课程、6年课程
※成为本制度对象的情况下,只允许一次学习计划的变更 (延长或缩短) 。
对象学生
目标人员如下所示a至c。
a.申请长期学习时,为专职有职者。
b.即使是非专职,但工作实际状态被认为与专职人员相等的人。可以合并多个工作场所的工作。
c.或者本学校认可的人。
※需要在入学的学期申请。
*国际学术研究科国际学术专攻硕士和博士项目的所有学位项目均有资格。
※大学判断有必要的情况下,会要求提交职务经历书或者职场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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