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要求
国际学术研究学位课程 [博士后课程]
关于完成要求
博士后期课程的结业条件为:在该课程学习3年以上,修满规定的学分,并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通过本校学位规则规定的博士论文审查及最终考试。但是,关于在学期间,对于取得优异研究业绩的人员,仅限于校长特别认可的情况下,在下列各项中予以确认:
在学年数以上即可。
- 博士前期课程或硕士课程在学2年以上且学完该课程者1年
- 博士前期课程或硕士课程在学未满2年修完该课程者
| 科目领域 | 单位数 |
|---|---|
| 研究科共同科目 | “研究伦理特论”1学分 “专业演习I・II・III・IV”共计4学分 |
| 专业科目 | 29单位以上 |
| 单位总数 | 34单位以上 |
关于课程科目的学习
原则上,获得同一教师的专业研讨会I至VI (6个科目12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