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要求

国际学术研究学位课程 [博士后课程]

关于完成要求

博士后期课程的结业条件为:在该课程学习3年以上,修满规定的学分,并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通过本校学位规则规定的博士论文审查及最终考试。但是,关于在学期间,对于取得优异研究业绩的人员,仅限于校长特别认可的情况下,在下列各项中予以确认:
在学年数以上即可。
  1. 博士前期课程或硕士课程在学2年以上且学完该课程者1年
  2. 博士前期课程或硕士课程在学未满2年修完该课程者
包括博士前期课程或硕士课程的在学期间在内3年
科目领域 单位数
研究科共同科目 “研究伦理特论”1学分
“专业演习I・II・III・IV”共计4学分
专业科目 29单位以上
单位总数 34单位以上

关于课程科目的学习

原则上,获得同一教师的专业研讨会I至VI (6个科目12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