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要求

老年学学位课程 [博士前期课程]

攻读本学位课程硕士学位,须修满34学分以上,并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通过硕士论文评审和期末考试。或者,在接受研究指导的教师的批准下,可以选择研究成果报告而不是硕士论文。
完成要求学分的详细规定如下。
科目领域 单位数
研究科共同科目 “研究伦理特论”1学分
“专业演习I・II・III・IV”共计4学分
专业科目 29单位以上
单位总数 34单位以上
硕士论文 (或研究成果报告) 必需
学位为硕士 (老年学) 。